服務項目詳細資料
一.婦幼衛生
二.家庭計劃
三.優生保健
四.中老年疾病防治
五.托兒所健康管理
六.學校衛生
七.結核病防治
八.傳染病防治
九.國民營養
十.醫藥政管理
十一.衛生教育指導
十二.行政相驗服務
(一)、服務事項:
1.意外死亡(如:自殺、他殺、車禍..等)、非病故、身分不明者,依法不予
受理行政相驗,請逕洽當地警察機關申請司法相驗。
2.設籍本市因病死亡或老邁在家中死亡者;或外縣市民眾停屍於本市者,
方可申請行政相驗。
3.請家屬預先準備疾病診斷證明書或生前就診病歷摘要、申請人及死者身分
證明文件。
(二)、如遇假日、下班時間或本所醫師因公無法前往時,可洽詢新本市指定
支援行政相驗醫療機構辦理,如下表。
診所名稱 |
醫師 |
連絡電話 |
可配合時間 |
---|---|---|---|
主恩診所 |
于正宗 |
0922238752 |
周一至周日7:00-8:00 週二.四.六14:30-15:30 |
如原診所 |
陳乾原 |
0932606359 |
周一至周六5:30-7:00 周一至周六20:00-23:00 |
十全外科婦產科診所 |
簡繁勝 |
0912027665 |
周一至周日8:00-22:00 |
(三)、費用:
1.醫師出診交通費需由家屬支出。
2.衛生所-行政相驗費:950元,掛號費50元,死亡證明書第一份20元,
每加一份多15元。
3.診所-收費標準由各診所自訂,請先電話聯繫醫師確認。